|
如股東結構含金融、保險及證券業,須向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出具推薦書後,依「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第八條規定,向財政部申請輔導後再依法向經濟部申請公司設立。檢附經濟部民國九十年八月七日公告。
經濟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七日
發文字號:經(九○)商字第○九○○二一七二四九○號
主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修正。
內容:創業投資業代碼修改如下
H202010創業投資業。
依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之規定,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及諮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