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出具推薦書準備相關文件應注意事項

一、 公司章程部份:
    1. 經濟部商業司已將創業投資業代碼改為H202010,請更正。
    2. 章程應載明「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第三條所訂之專業經營業務:
         (1)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
            (2)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及諮詢服務。
二、 簽署「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出具推薦函保證書」應注意事項:
    1. 需蓋公司大小章。
    2. 請送回兩份正本(一份本會留存,一份將送財政部備查)。
三、 檢查表部份:
    1. 請依序編排申請文件頁次。
    2. 請於檢查人及代表人或代理人處簽章。
四、 請將資料彙總後裝訂成冊。

(如有任何申請流程上之問題,敬請洽詢本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