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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章程部份:
1.
經濟部商業司已將創業投資業代碼改為「H202010」,請更正。
2. 章程應載明「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第三條所訂之專業經營業務:
即(1)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
(2)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及諮詢服務。
二、 簽署「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出具推薦函保證書」應注意事項:
1. 需蓋公司大小章。
2. 請送回兩份正本(一份本會留存,一份將送財政部備查)。
三、 檢查表部份:
1. 請依序編排申請文件頁次。
2. 請於檢查人及代表人或代理人處簽章。
四、 請將資料彙總後裝訂成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