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大事記

1973

經濟部設置工業技術研究院,積極從事新科技之研發,並將技術移轉給民間企業。

1979

行政院孫運璿院長訂頒「科技發展方案」,正式宣告台灣進入科技立國的經濟發展新階段。

建設台灣為「科技島」成為政府與民間企業的共識。

1980

國科會設置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移植矽谷成功的經驗,鼓勵科技廠商設立發展。

經濟部設置資訊工業策進會,全面推動台灣資訊工業之發展。

1981

Venture Capital事業在美國矽谷投資高科技產業,創造驚人的成果。

1982

李國鼎先生等赴美考察Venture Capital事業發展情形,爰聘旅美專家李宗南博士回國主持專案研究,並著手評估在台灣發展創業投資事業的可行性。

1983

行政院科技顧問 Dr. Ramo 建議推動創業投資事業以支援高科技產業的發展。獎勵投資條例中明訂,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得享20%的投資抵減。財政部訂頒「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受理創業投資公司的設立。行政院開發基金提撥新台幣8億元種子基金,直接參與投資設立創業投資公司。

1985

中華開發公司投資設立【開發科技】,管理中華創投。

1986

國際性 Venture Capital 來台經營創業投資事業,美國 H&Q 公司來台設立【漢鼎公司】,管理漢通創投。

截至1986年底,總計核准3家創業投資公司。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成立。

1987

新加坡Walden公司來台設立【華登國際】,管理國際創投。

台灣創投與和通創投設立,自行管理。

截至1987年底,總計核准6家創業投資公司。

1988

王安博士來台籌組【王安金門】,管理全球創投。

永豐餘創投與世群創投設立,自行管理。

截至1988年底,總計核准9家創業投資公司。

1989

台灣股市達12,000點。

【普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管理普訊創投。

本年度新設3家創業投資公司。

截至1989年底,總計核准13家創業投資公司,由10個基金管理團隊管理。

1990

「獎勵投資條例」結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取而代之,投資創業投資事業的投資抵減優惠繼續實施。

創業投資公司新設家數出現第一次高峰期。

截至1990年底,總計核准20家創業投資公司,由15個管理團隊管理。

1991

全球電子業不景氣,台灣創投公司大量投入新興的半導體公司,包括旺宏、華邦、茂矽、矽統、台 積電等公司均得到創投公司的投資。

行政院開發基金再提撥新台幣16億元種子基金,參與投入創業投資事業。

截至1991年底,總計核准22家創業投資公司,由17個管理團隊管理。

1992

台北市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成立,創會理事長由普訊創投董事長柯文昌先生擔任。

截至1992年底,總計核准24家創業投資公司,由18個管理團隊管理。

1993

財政部開放保險公司投資創業投資事業。

截至1993年底,總計核准27家創業投資公司,由19個管理團隊管理。

1994

截至1994年底,總計核准28家創業投資公司,由19個管理團隊管理。

1995

台北市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第二屆理事會改選,由建功創投董事長胡定華先生出任第二屆理事長。

截至1995年底,總計核准35家創業投資公司,其中1家延至1996年營運,故實際營運的創業投資公 司計34家,由23個管理團隊管理。

1996

台北市創業投資公會組團赴加拿大及矽谷地區考察高科技公司。

截至1996年底,總計核准48家創業投資公司,其中1家創業投資公司期滿更名改業,實際營運的創業投資公司計47家,由29個管理團隊管理。

和通創投在新加坡掛牌上市。

1997

台北市創業投資公會組織3個投資訪問團赴以色列、加拿大及美國考察科技公司。

台灣創業投資公司投資美國比重創歷史紀綠。

行政院宣示5年內投入新台幣200億元於生物科技產業。

政府鼓勵設置生物科技創業投資公司,行政院開發基金委託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代為參與投資生物科技創業投資公司。計畫中的生物科技創業投資公司包括第一生技創投、佳通創投及生鑫創投。

元通創投於本年期滿更名改業。

截至1997年底,總計核准78家創業投資公司,其中2家創業投資公司期滿解散或更名改業,另5家延至1998年營運,故實際營運的創業投資公司計71家,由43個管理團隊管理。

1998

台灣創業投資事業更上層樓,共計38家新創投設立,創投家數正式突破一百大關,從此台灣創業投資事業邁入成熟期發展。

截至1998年12月止,總計核准設立107家創業投資公司,其中3家創業投資公司期滿解散或更名改業,故實際營運的創業投資公司計104家,共委託57個管理團隊管理,總資本額達729.32億元。

1999

台北市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升級成立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由中誠創投董事長王伯元先生擔任首任理事長。創業投資公司家數突破150家。

外交部邀約APEC三十個會員國代表參加”新創事業及創業投資研討會”,正式對外呈現台灣創投事業之成果。

於紐西蘭的APEC會議中,首度將台灣創業投資經驗提列為第二項討論議題。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取消第八條對創業投資事業之租稅優惠,並另訂第六章第七十條創業投資專章,明訂創業投資事業範圍及輔導創業投資事業的發展。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公會組織投資訪問團團考察美國加州矽谷及洛杉磯地區,並參加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行的第二十屆 Comdex Fall。

截至1999年12月止,總計核准設立160家創業投資公司,其中7家創業投資公司期滿解散或更名改業,另20家創業投資公司尚未正式營運,故實際營運的創業投資公司計153家,共委託六十多個管理團隊管理。

2000

創業投資股東之租稅優惠正式取消。

根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七十條條文內容,財政部開始著手制訂『創業投資事業範圍及輔導辦法』考量租稅優惠的取消,努力向政府爭取放寬銀行投資上限、開放證券公司參與投資及開放郵政儲金與勞退基金投入創業投資事業。

政府考慮讓創業投資公司上市/上櫃議題,以期能從資本市場得基金來源。

政府開放證券業投資創業投資事業,為創業投資事業注入一股資金來源的活水。

截至2000年12月止,總計核准設立191家創業投資公司,其中7家創業投資公司期滿解散或更名改業,另15家創業投資公司尚未正式營運,故實際營運的創業投資公司計169家,共委託74個管理團隊管理,總資本額達1,280.76億元。

2001

行政院宣示,2001年為「知識經濟推動元年」,並允許創業投資事業管理公司上市上櫃。

科技事業景氣落底,台灣股價加權指數亦跌至谷底。

5月23日行政院公報第七卷第二十期公佈訂定「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並廢止「創業投資事 業管理辦法」,台灣創業投資事業進入一全新里程碑。爾後創業投資事業不再為特許行業;凡符合「創 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中第三條創業投資事業之範圍規定:『指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二億元以 上,並專業經營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及對被投資事業提供企業經營、管理及諮詢服務業務之公 司』,可逕行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創業投資公司設立許可。但若要爭取銀行、保險、證券業及四大基金 投資之創投公司,必需依「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第八條規定向創業投資公會申請出具推薦函,並承諾依第九條規定執行業務,而後向主管機關備查,以正式取得資金來源之資格。

政府於八月間召開經發會,本會王伯元理事長獲邀擔任產業組諮詢委員,在經發會中為創投事業發展提出探討,並獲得多項對創業投資事業發展有利之多項共識議決及多數議決案。

創投公司設立家數僅有7家,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31億元,創歷史新低。

年度投資案件數僅614件,投資金額達新台幣61.46億元,亦屬1996年來之最低值。

2002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第二屆理監事會改選,由中誠創投董事長王伯元先生連任第二屆理事長,另選出登峰創投董事長李正明先生、泰鑫創投總經理邱羅火先生、華志創投總經理陳仕信先生等三位副理事長。

行政院推動「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劃」,鼓勵民間籌募成立創投基金,政府協助配合出資30%,其餘70%由民間負責,計劃於2011年前成立100家創投基金,總基金規模達新台幣1,000億元,預計帶動5,000家創新事業之發展,並創造5,000億元以上之資金投入及 25,000個就業機會之目標。

金融控股公司法實施後,銀行子公司不得進行直接投資(工業銀行例外),所有投資必須由金控母公司為之。2002年有四家金控成立創投子公司,總資本額為新台幣30億元。

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成立「興櫃股票市場」,提供初創期到成熟期階段的科技公司一個公開交易管道。興櫃市場係屬股票登錄交易,不算是股票上櫃,因此主管機關允許創投參與投資。

台灣創投赴大陸投資受管制,行政院開發基金貫徹「開發基金參與投資之創投業,現階段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大陸地區」的措施。

創投公司設立家數有18家,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億元。截至2002年底實際營運的創業投資公司計194家,共委託87個管理團隊管理,總資本額達1512.88億元。

2003

財政部於九十二年十月六日宣佈放寬保險業投資創投事業標準,專案報准門檻從五千萬元及該保險業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以上,放寬為一億元及該保險業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以上,以鼓勵保險業投資創投,但投資總額上限維持不變。

陳水扁總統蒞臨創投公會年終餐會,宣佈放寬保險業、金控公司及三大基金投資創投事業。

截至2003年底,營運創業投資公司家數達二百一十四家,委託九十三個基金管理團隊管理,總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17億元。

2004

取消金融控股公司投資於創投事業之持股比率必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限制,另於「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內,明訂金融控股公司為創投事業資金來源,以符合創投業者之需求。

行政院修訂「創業投資事業範圍與輔導辦法」,放寬創投投資與運用範圍,大幅鬆綁創投投資限制,包括開放創投投資金融、資訊及流通運輸等12項服務業,准許從事債券型基金等投資。並增列多項創投投資範圍,包括允許創投在原投資額度內,從次級市場中買回先前已處分的原投資事業股票;放寬創投可參與認購原投資事業在初級市場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在創投短期資金運用方面,也大幅鬆綁,以利創投靈活運用短期資金,包括放寬創投的短期資金,得購買債券型基金及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9條規定的金融商品。

財政部放寬綜合證券商投資創投事業的金額上限,從不得超過創投事業已發行股份的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二十五。

創投公會舉辦國內首屆大型創投論壇及台灣創業投資廿週年慶祝活動,除展現台灣創投業蓬勃發展一面之外,並對未來創投事業區域化、國際化發展策略,作系列之探討與分析。

截至2004年底,營運創業投資公司家數達二百二十九家,委託一百零一個基金管理團隊管理,總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45億元。

2005

行政院會決議創業投資事業主管機關由財政部改隸為經濟部。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第三屆理監事會改選,由華陸創投董事長陳仕信先生當選第三屆理事長,另選出首席創投董事長林坤銘先生、智二創投董事長盧宏鎰先生二位副理事長。

2006

亞洲創業投資聯盟(The Asia Pacific Venture Capital and Private Equity Association,APVCA)於第二屆年度會議(Annual General Meeting)中,與會代表共同推選中華民國創投公會理事長陳仕信,擔任APVCA副理事長一職。

江蘇創投協會訪台與台灣創投業者進行交流,為兩岸創投業者之合作開展契機。

2007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為順應世界潮流與國際發展趨勢並促進彼此之交流,經第九次理監事會決議及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提請更改公會的英文名稱,由原本之 ” Taiwan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更改為 ” Taiwan Private Equity &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 。

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70條:「為協助國內中小科技事業創業發展,並促進整體產業全面升級,創業投資事業之發展應予輔導協助。」為落實科技事業與創投事業之結合,以引進國際資金投資國內科技事業及健全國內創業投事業之發展環境,特提出「創業投資事業發展計畫」,其中包含健全產業環境及推動國際合作兩大方面之工作,藉以協助創投事業之發展。 同時本局並將本計畫委由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執行。

2008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召開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中推選出首席創投董事長林坤銘先生擔任公會理事長,同時也選出兩位副理事長-台元創投董事長徐善可先生及華鼎國際創投董事長邱德成先生,以襄助理事長進行會務之推動。

經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公會多次積極協調與反應之下,行政院國發基金經考量在不違反政府政策與相關法令原則下,適度開放國發基金轉投資之創業投資事業有限度投資中國大陸地區新興科技事業,期能協助尋求並移轉適合我國發展之新興科技技術,以提昇我國相關產業之國際競爭優勢。

由工業局主辦,並委由創投公會執行舉辦之「2008台灣國際創投論壇暨媒合會」假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並以『產業再造、全球鏈結-創業投資與產業發展』為主題邀請國際知名創投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來擔任本論壇之主講人、主持人及與談人。論壇當日馬總統應邀出席演講,約有420位來自產、官、學、研人士參與。

2009

於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2009台灣國際創投論壇』,以『投資台灣、產業轉型、亞太產業籌資中心』為主軸,會議內容包含3場專題座談。本論壇除邀請經濟部林聖忠政務次長為大會揭開序幕外,更邀請行政院朱立倫副院長親臨會場致詞。此外,工業技術研究院李鍾熙院長與多位國際知名創投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亦受邀擔任此論壇之主講人、主持人及與談人,相信藉由本次論壇之交流,必能激盪出許多火花。本論壇總計有318位來自產、官、學、研界人士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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